脑中空闲的时候轻轻想起前夫哥,时至今日想起这个人仍然很敬佩,在偶像这样太多人设和形象在朝生暮死的行业当中能令我敬佩十年的人不多吧。十年来对你的认识也几经转变,从前更倾向将偶像设定为静止的概念,其实是出于一种谦虚,当你表现出与我的印象不同的样子,我更愿意认为是粉丝本来就无法获知你的全貌,而非是你狭长的片面在短时间里快速流变,但十年,已经足够漫长到连我也可以肯定地说:我变了,你也一定变了。但我变化更大,以至于脱离偶像式的崇拜成为一种必然,我获得新的角度去欣赏人,已经不再需要你身上作为偶像的那部分力量;而你变化得更成熟,更果敢,充满勇气,即使不作为偶像,血肉仍然足够丰满。我不再紧密地追随,仅仅旁观着,而今倘若在另外的生活或工作场合与你见面,我会愿意去握你作为素人的那双手。这就是我敬佩你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