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 protected] 一是,先说我没有投最后一个选项哦,不要擅自按自己的刻板印象去下这种武断的判断吧?
二是,你的目的是什么呢?觉得在座的各位喊打喊杀的都是错的,想用理论来让大家幡然醒悟然后说服大家?
三是,在这种非常规案例上讨论标准的同一性的意义在哪里我也搞不懂。且不说普通人被写成了其他人当作同名主角二创成黄文,发在公共平台上的事情发生几率有多高。你是说普通人被人写成了黄文主角,本人不出马而完全看周围的人互相为自己斗法吗?
这种诡异的事情发展走向本身,能具有被称为某种“标准”的普适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