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我捡过苦楝的果子,觉得好玩,没事谁拿这个往嘴里吞啊。所以感觉祖本用这个比喻,就很浮夸,追求一种浮夸的文采,文胜质了。而且我感觉心里难受的时候,虽然用一种概念化符号化的语言谓之痛苦,但嘴巴里并不觉得味觉上的苦。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之类的话,是歇后语,类似猜谜,并非实写。如果是第一人称,写自己心里难受,其实有更质朴更真实贴切的写法。而不適合用浮夸的比喻修饰,以为那就叫文采。所以祖本已经不优秀了,子本袭之,更移到一个第三人称里,而这本书又是第一人称叙述的,写自己以外的人心里感受,要加点揣测,否则既不切实,更益其浮夸。都是过度追求文采。
@doublebabe 偷懒省事,狂撒味精。这帮泥腿子没一点古典素养来兜底就是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