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最好笑的笑话就是“我们原耽圈内部自己清理门户,和同人作者有什么关系?举报的是原耽作者,又不会牵连到你们。”然后把反对举报个志的同人作者们一顿冲。要我说这种拿着举报按钮当武器的人根本不配有任何精神娱乐,就只配吃屎。
…看到那些教作者如何应对警方来电,如何告诉对方"我懂法我不会任你们欺负"的教程不知道说啥。这种东西总会让我想到当年封城。冒险出去买东西被人抓到就会被巡街的人把东西给抢走(谁知道是不是上交了,我觉得不可能上交,八成就是他们分了)再教训一顿。晚上出去的时候看到隔壁楼没有灯亮起来,因为有个密接,所有人都安静地深夜被抓到方舱了。我去外地过学生签证体检,因为同一个区几十公里以外有一个感染者所以被那个地方赶回来,和封控人员发生了冲突被威胁不回去就把你抓起来,连火车站都没出去,为了体检早上也没吃东西饿得要死,回来一路上就是恨,非常恨。这两天看到微博和小红书也是恨。心情都一样的,凭什么没做错的人要一遍又一遍给加害者讲道理,反复付出大量的精力向上追溯一个不存在的实体来自证。当时准备移民原因之一就是想写小说,就是这么简单。想到这里就是恨,真的恨。
因为tl上一直在讨论,然后又有印象之前也看到过不少因为写黄文被抓进去的案例,于是花了点时间了解了一下前因后果,然后发现一个让我非常意外,但又很符合国内情理的事情,就是写黄文被捕可能本质上和写黄文无关,或者说这只是一个间接的理由(甚至可以说只是借口),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在中国地方财政紧缺的大环境下,许多地方机关开始尽可能地找方法(可以说是不择手段)去补足自己的财政缺口,而抓捕写作黄文的作家们,便能获取到巨额的罚没收入。
从地方机关的角度来看,这几乎是一件一本万利的事情,相比其它罚没收入来源,比如因为安全隐患而罚商家的款,这种罚款只能在辖地范围,而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却能够跨省进行抓捕;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进行判定是否为淫秽物品的审查机构也是由当地机关进行。甚至可以这么说,如果你本身就违法,地方机关自然有合适的理由抓捕你并且将你的收入和罚款(罚没收入常被按比例返还至基层办案单位)充入自己的腰包,如果你并不属于,那么作为经验丰富的地方机关也有能力让你违法。
在之前引起较大关注和反响的紫狂案中,即使只是非常少的部分性描写,而且并非刻意引起性引导的的写作(参考莫言的《丰乳肥臀》)同样被地方机关认定为淫秽物品,罚坐牢四年,没收所有收入。紫狂的辩护律师发现地方机关给出的鉴定完全是瞎扯,鉴定者可能根本就没怎么看作品,并且尝试申请重新鉴定紫狂的作品是否属于淫秽物品,但是即使在律师和承办法官的双重坚持下,仍然“很多部门以各种理由不愿意受理鉴定委托”,即使最后好不容易争取到了上一次政府机关的重新认定,但结果还是一样被认定为淫秽物品而不是有艺术价值的文学作品。
某种意义上来说,大家所争执的男女作家写黄文,写黄文的自由都也许完全不在点上面,地方机关大爹根本不关心你的性别,也完全不在乎你写什么的自由,他们甚至也不是很关心你是不是真的违法了,他们只是想从你身上榨出足够多的油水而已。而不看黄文,也不看任何黄的世外高人认为自己可以置身事外也是太年轻,不知道大家还有没有印象,之前那位河南承德的程序员被没收非法收入的案件,还有河南某地让改门牌颜色的案件,所有这些的根本原因都相同。你也许觉得自己是良好公民,可以置身事外,但说不好在未来的某一天午后你也会因为不知名的罪名被警察按倒在地,然后抓进去,交一笔巨额罚金。
我走向你像走向一条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