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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旁友问(可能并不是问)廉政公署ICAC在干什么吃的,我想起近期发生的另一无语事件,即港府招标采购自用饮用水,结果中标者是内地一家假冒贴牌皮包公司,授权是伪造的,水是三无产品,价格比屈臣氏还贵,留的地址电话邮箱全是空的,合约一签三年,供了好几个月才因为越来越多公务员担心生命安全自带水上班被踢爆。用我们洼地练出的慧眼一看这有什么难的,直接去查内部负责招标采购审批链条上的人呗,但这事到现在只有供应商被以诈骗罪刑拘,政府内部就咬定自己是被诈骗:我不是置同事健康于不顾的坏人,我只是太蠢了,我只是被骗了,并不是被收买。官员话,“要教育同事提升洞察力和警觉性”,就问要提到边呀?跟宏福苑法团一样决定了就做,问了不理,再问发律师函。这件事上廉政公署也全程都没有介入。

我个人觉得矿泉水事件港府装死的原因,除了袒护自己人,说不定还有中联办的人从中牟利,那内地的冒牌商说不定就是某个中联办的小舅子的白手套(不要低估如今西环的low度)。但单纯袒护自己人已经构成充分理由了,有些香港人是很贱的,彭定康当年“而在萧墙之内也”的判断含金量还在上升。

zh.wikipedia.org/wiki/2025%E5%

看到微博上大家都充分行使自己的监督权问责香港政府的时候感慨:内地出事但凡你们有拿出十分之一的问责的态度,只是问责一下地方政府,都能让很多事情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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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友人发(友人不在毛象,下面是原话):

1. 合规使用竹子脚手架并不会导致火灾。竹子脚手架的使用规范中原本就有严格的关于预防火灾的规定。

2. 一旦外墙防护网起火,无论使用的是金属脚手架还是竹子脚手架,最终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害,因为主要的可燃物是那层从楼顶延伸到地面的网和外墙保温材料(上海胶州路大火中,使用的就是金属脚手架+竹片踏板,结果一样惨重)。

3. 在中国大陆目前的建筑行业规范中,竹片仍然是法律允许使用的脚手架组成部分(有些省份的行业规定较严,但竹木脚手架和竹片踏板没有在中国消失)。

4. 一个地方使用的建筑工艺,必定会考虑历史沿袭和地方特色,这不仅是节省成本,也是出于安全考虑。香港的工人扎竹架历史久,工艺娴熟、取材方便。

5. 建筑火灾到了这个程度,不是单一因素造成的。接下来应该追责的首先是监管人员和施工单位,建筑工艺的革新问题排在很后面很后面。将重点放在脚手架材质上,在这个时间点,是模糊了重点。

(友是中国和加拿大持牌的工程师,在中国、香港和加拿大有建筑施工从业经验。附上牌照。)

今天回到公司看到卡片才意识到今天还是感恩节,太难过了,太难过了

干活干到一半被气抽了(🚬)来毛象参与一下八卦,就那个女性抗衰blahblah的。

先说抗衰,能好好吃饭、随便做做什么运动,都比熬夜、吃垃圾食品、坐着不动一整天要抗衰。

其次,绝大部分的现代人做不到少熬夜、营养均衡、多喝水、每隔两个小时起来走动走动。我现在是不用朝九晚五上班的人,做到这些都很难。

真正的抗衰都是要上科技的。就是有钱人和明星用的那些科技。

再说运动。绝大多数人还到不了需要区分轻度、中度、高强度有氧的程度。无论什么运动,先坚持下来再说吧。心血来潮做一次运动,还要管它是什么程度的运动量吗?实属抛开计量谈毒性。坚持本身对于很多人就已经很难了。

接下来说运动损伤。你如果能够感到疼痛,基本都可以避免有氧运动积累的身体损伤。膝盖因为跑步报废之前你首先会感到膝盖疼痛。膝盖疼的人基本会把跑步停一停。我自己加上周围认识的人所经历的运动损伤都是突发的,比如攀岩突然扭伤膝盖、打拳扭伤手腕。普通人做做运动,只要自己不作死、不硬逼自己,很少出现积累损伤。

有氧运动强度的区分比较直观的测量是心率区间,每个心率区间都有自己的特点,没有说心率保持在某个区间就一定优于其他区间。而且综合性的运动对身体机能的效果都要好于单一运动。规律健身的人都是各种运动、不同强度搭配的。就像固定器械举铁效果可能就不如自由举重,后者对于核心等的综合身体机能都能锻炼到。我现在也是瑜伽+跑步+打拳配合着来,身体需要刺激、也需要恢复。

运动强度主要以自己身体条件为准,最好的判断标准是:1. 我做起来舒不舒服。2. 我愿不愿意坚持下来。

在pdd刷到了平台补贴全新好价的L610,咬咬牙买了 :aru_2050:

我這個人還是滿小氣的,自從某天悟到我的注意力與時間會變成youtuber 的愛馬仕,而他們兜售的產品(影片內容)不一定會讓我在交付時間之後有所收穫,我就不再繼續看一些做無聊專題企劃/精品開箱/炫富影片/討人厭的爭議頻道主以阻止馬太效應的產生了。這個注意力與時間我希望能用在我自己身上。

我真的永远都喜欢父母爱情那一口(

:ablobcatcry:​ omg记错了公司的留言活动时间(好像是要求每个人都参与的) 同事说没所谓但是不知道人事那里会不会影响转正(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在看失乐园

撒旦说:我们要展开辩论,谁有高见,就请发言

我:你虽然叫撒旦,但是比我的领导和老板懂得吸取他人的意见!!!!

哦!感觉确实可以整点南非醉茄试试

尾巴确认需要吃ADHD药了。
于是亲妈也决定以身试药了。

拜托ADHD正在服药的朋友能不能推荐给我一下你现在在吃的品牌?如果愿意分享计量跟dose journey/试过不好用的药就更好了!!!感谢大家!!!🥹

博洛尼亚大学能被那么多人公认为最早的现代大学,当然有道理。它是第一个按照Universitas法人制度建立的学术自治组织,至少有学生自治和教师自治两个组织;也是第一个以有效的制度(以及武装)对抗权力、提出学术自由不受权力干涉的学术兼教育机构。然后才有后来的欧洲大学宪章。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只是一群人扎堆学习、发证书,那历史上随便什么培训班,都可以叫“大学”。

中国的“大学”显然不符合university的条件,就是个马屁衙门。所以中国学生常常感觉:读本科像读高四高五,读研像职业培训,读博则是拉帮结派搞裙带关系。

⬇️令我非常沮丧的是,每有滥用枪支的悲剧,重点总是被放在“注意持枪人员的精神健康”上。
不是,杀人者不是因为精神不健康才去杀人,是“精神不健康”总是被用作他们杀人的外部解释。
事实上,是那些自以为处于优势地位、理应获得相应特权的人,在被拒绝或者自我感觉被拒绝的时候,往往倾向于用暴力去“惩罚”不给予他们特权的人。我们真正自感精神不够健康的,不是在寻求治疗、替代治疗,就是把自己缩在某个无害的角落避免危及他人。
是那些觉得女人拒绝了他们罪该万死的男人,是那些觉得有色人种居然胆敢平起平坐的白人,是那些觉得别人的成功就是自己的失败的失败者,是他们,最倾向用不义的愤怒去杀害他人。
如果一定要总结出一个形而上的罪魁祸首,那是男权社会、种族不平等、基于系统和等级的再分配制度,但不是精神健康。
如果没有能力扫射社会制度,那就用细节和分析把杀人者拆解成最小颗粒,暴露其可悲,不要再拿精神健康当挡箭牌。
生活在人群里本来就很难健康

看过 航海王 粉丝来信 🌕🌕🌕🌕🌗
身为原作死忠海解其实我一直不太看海的动画相关,不管剧场版还是TV,因为总觉得动画跟想象中的海不太一样,过于扁平以至于有点低龄感了,包括小王的声音也感觉不太对的样子……但这个短篇换了平常人的视角去讲述就好很多,隔着本人以外的演绎反而实在能代入,有被打动到。尤其奈美这个中心点选得太好了,“没有果实,没有暴力,依旧能靠才智在这样的世界里活下去”,如此光辉,怎不不叫美丽?

今日小知识之欧洲很多厕所装蓝色照明是为了让大家看不见自己静脉所以无法给自己在厕所打针(吸毒?

一名B站前员工在微博讲述自己约两年前三亚出差时,遭国家消防救援系统党员干部性侵。过去两年里她诉诸法律,身体内外及衣物上均检测出对方的DNA和精液作为证据,但检察院以“身体没有明显损伤”为由认定这不是强奸,开出“不起诉决定书“。期间,她遭到B站无理解雇,患重度抑郁。

在她的微博评论区里,热评还是那些非常典型的质疑和指责,比如轻飘飘的一句“经典小作文,谁信我笑话谁”,比如细数案情中她没满足完美受害者的种种细节。

以下是她的微博原文,我了解到她目前在争取自诉,如果有朋友能够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也可以直接联系她,感谢!

mapp.api.weibo.cn/fx/e7c7e16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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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正义的网友、社会各界朋友们:
我是案件当事人,一个普通的B站女职员。今天,我怀着无比沉重和悲愤的心情,向大家讲述我的遭遇,并非意在煽动舆论审判,而是因为正常的司法救济途径似乎已经关闭,我不得不诉诸公众,只为恳求一个最基本、最朴素的公平与公正。
2023年12月,我受B站委派在海南三亚出差期间,遭遇国家消防救援系统的党员干部邵某性侵。我报了警,收集了证据,经历了漫长的等待,最终得到的却是三亚市人民检察院一纸“不起诉决定书”。这份决定,罔顾事实、颠倒黑白,其荒谬与不公之处,令我窒息。现将其中最为突出的几点不公,公之于众:

一、 关键铁证被无视,认定标准匪夷所思

1.【DNA证据+?=强奸证据】检察院承认在我身体内外、衣物上均检测出邵某的DNA和精液,这是一个无可辩驳的、证明发生了性接触的科学事实。然而,他们却以“我身体没有明显损伤”为由,认定这不属于强奸。
试问:难道只有被打得遍体鳞伤才叫强奸吗?我已经提供了身体的dna证据,对于一个被害人,究竟要提交到什么程度的证据才能证明是不自愿? 法律规定的“违背妇女意志”难道必须以身体损伤为唯一前提?这种对法律的机械解读,完全无视了利用职权、环境胁迫、心理压制等其他手段实施的性侵犯。
2.【录音证据被尘封】 我提供了与另一名受害者韦某的数小时完整录音,录音中韦某清晰陈述了邵某同样对她实施了性侵并拍摄视频进行威胁。这份强有力的佐证,证明了邵某的一贯行为模式。然而,检察院对此置若罔闻,反而片面采信韦某在压力下作出的“拿捏”等矛盾表述,对其受害本质视而不见。
3.【消失的证物】 我明确向警方提交了案发当时我所穿的睡裤,邵某强行拉拽我的睡裤,可能发生了衣物纤维的破损,但在材料中却并未看到相关证物的鉴定和说明,证物去哪了?
4.【被忽视的逻辑】更多的案件细节体现着这起案件中的问题,但对于我提出的疑问,检方却并未深入调查,而是因为案件时间拖延过长,证据调取困难而草草了解,这是否公平?证据调取困难,不就是三亚城郊人民检察院隐瞒我案件进度,屡次拒绝我律师阅卷的合理诉求,最后拖延十个月做出不起诉决定导致的吗?

二、 办案程序严重违法,我的权利被彻底架空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在《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中自己承认了存在重大程序违法:
他们于2024年2月9日就制作了告知我诉讼权利的文件,但却没有告知我案件进程,拖延了整整两个多月,直到4月17日我自己从上海找到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询问案件情况才告知并送达给我。这直接导致我和我的律师未及时阅卷、无法及时提交补充证据、无法有效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随后更是多次拒绝我律师在检察院阶段阅卷的合理诉求。
一个自身程序严重违法的办案机关,有何资格对我的案子做出“公正”的不起诉决定?

三、 逻辑常识被践踏,受害者反遭污名化

检察院认为,性侵发生后我让邵海峰去买避孕药、第二天颁奖典礼上有正常交流,就证明我是“自愿”的。这是何其冰冷的逻辑!
1.买药,是因为我害怕怀孕,这是一种受害后极度恐慌下的自我保护,如果我是自愿的,那我为什么不在之前准备避孕套而是选择事后吃药损伤自己身体?自我保护怎能被曲解为“同意”?
2.当天工作场合,有众多各界领导和对方同事在场,我作为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普通女性,一个人在外地出差没有任何保护,为了避免危险,我强忍创伤、维持职业素养,完成工作何错之有?这难道不是更令人心酸的坚强吗?
3.如果我真如他们臆测的“有所图”,为何不私下勒索,而是选择立即报警,让自己身败名裂、工作尽失?

【我的恳求与呼吁】
我深知网络不是法庭,舆论不能代替审判。我在此发声,绝非要求“网络断案”,我只是一个求助无门的受害者,在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双双失落之后,被迫将这一切公之于众。
我恳请公众关注此案,仅仅是为了督促司法机关能够:
1.由更高级别或异地的、中立的检察机构重启调查,彻查本案中所有被忽视的证据和程序违法行为。
2.对邵某用公职人员身份实施性侵的行为进行彻查,并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请给我一个真正经得起事实和法律检验的、公正的答复。

因为我的勇敢,我失去了工作,身患重度抑郁,人生陷入停滞。但我想要的,从来不是同情,而是公正。
我希望我的遭遇,能让更多人关注到权力不对等下的职场性侵困境,关注到司法实践中对受害者严苛的“完美受害人”要求。
我相信法律,我选择站出来为自己发声,更相信正义永不缺席!
叩谢大家!
日期: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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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的逻辑是同人女看不顺眼别人的性癖就自己搞。嫌别人画的太恶俗就自己画,嫌别人写的ooc了就自己写满意的。但小红书上巨多不创作还把自己当个角指点同人作者的,自己看不顺眼的作品就骂作者是驴思想有问题,追着举报人家的作品,干了这么多事竟然还觉得自己是在为女权主义进步苦口婆心做支教,我天哪,在主义与进步之前你首先是个没素质的纯贱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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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abarberbarbarab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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