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棠案带出来的普法:1. 传唤限你几号几点前到案,不一定非要那么准时,先把律师定好,跟律师咨询了,接受基本的应对审讯的培训,了解清楚自己的权利,跟家人把事情交代清楚,要让家人和律师相互联系了信任了,不要到时候你在看守所里,外面自己人内讧起来,在看守所里做不了的事都做了再过去,律师陪着去也可以,晚到会有后果,警察态度可能更恶劣,把你当成重点突破对象,但是对方的态度和案子最后怎么判是不相关的;2. 第一份笔录是最重要的,我有勘误权,补充权,核对权,对方含糊其辞的、故意遗漏的、概述偏离原意的,必须修正过来,没说过的话必须去掉,否则不能签名按手印,催多久多急都不要理,中国司法实践重口供,这份笔录是最重要的;3. 不是共犯的话,比如共同预谋策划实施犯罪这种,而仅仅是在同一个案子里各自实施了犯罪事实,供其他人出来没有用,一个案子要经多方的手,公安的承诺等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就没什么用了,检察院的话等到了法院又没什么用;4. 装死或者逃避没用,机器一旦开动就不会停下来,除非永远不入境,不然就要抓紧时间迅速、理智地应对。
一个朋友说起最近遇到的一件维权事件:起因是她出门坐滴滴时手机落在车上了,回头想起来找司机,并从滴滴那里调取车内录音,证明司机捡到了手机但拒不归还。于是朋友报了警,然而派出所以 “因个人疏忽丢手机导致他人侵占财物” 不属于刑事也不属于行政类案件为由拒绝立案,滴滴停了该司机的账号一段时间,但也没有别的能做的,于是朋友决定去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手机或赔偿损失,现在传票已经送到司机手里了等开庭中,然而法官庭前打电话劝她撤诉,意思是司机可能没有履行能力,法院也不想管这么点小事,朋友不撤诉,表示赔不起就送他上老赖名单,现在仍在僵持中……
据她说这件事前后拖了一个多月到现在还没了结,不过是坐车丢了手机这么一点小事,而且录音证据确凿,案犯身份也明晰,但就是没法制裁对方……最可怕的是我朋友本身就是律师,报警起诉找代理的事熟门熟路,都搞得这么艰难,换作是个普通人恐怕只能吃闷亏,维权成本奇高无比,违法成本却约等于零。
那个女观众在live现场控诉有人猥亵,台上歌手让音乐停止然后把话筒给她让她说的那个事情,我看完了完整视频。
那个歌手确实没什么问题,但是那个女孩子大喊“有人射我腿上了”之后,第一时间身边的男的都在笑,很明显,就是在笑。
歌手没笑,歌手说把门关上,把这个人找出来,说完以后,那群男的又开始嗷嗷嗷热血沸腾了,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很正义的事了。
然后现在说什么正常人都会对这种事情是这样的态度,我觉得真的不一定。这个歌手跟场下的观众有一定的权力关系在,是这种影响,导致了看起来这是一场子正常人的错觉。但实际上这群猴子一样的生物根本不在乎,他们就是想被调动起来,想融入集体里做一件热血沸腾的事。人所谓的“正常”和“不正常”,界限薄到难以想象。
以苏格拉底式提问法消除担忧的流程:
1.描述你担忧的情况。
2.你最害怕会发生什么?
3.从0到100%对其发生的可能性进行评估。
4.有什么证据支持你的担忧?
5.有什么证据不支持你的担忧?
6.如果你恐惧的情况真的发生了,你可以怎么做?
7.实事求是地说,最坏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8.最好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9.最可能发生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10.你现在能采取什么有用的行动吗?
11.如果你的朋友碰到了你的情况,你会怎么劝他/她?
12.从0到100%,实事求是地重新评估你的恐惧变为现实的可能性。
没有预警,就像你在现实生活中第一次遇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