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这个播客,加拿大的助理检察官讲亲密关系暴力案。提到加拿大会对警察做家暴相关的培训,只要接到报警,只要是亲密关系暴力(哪怕关系双方只是刚交往几天的情侣),他们只要接到报案就要当做刑事案件处理。这个重视程度的一个影响是,到了庭审阶段,很多受害者会跟这个检察官嘉宾说自己后悔了,或者觉得他们只是普通吵架,现在想要谅解自己的伴侣。但不管事情大小,只要有人报案,他们就一定要走这个程序。嘉宾做了解释,大意是:法律是一种资源的再分配,对亲密关系暴力的重视就是把资源倾斜给这方面的案子。
很多家暴案的被告在法庭上都会说自己当时太激动了没法控制自己,但很多时候他们其实不是失控,而是觉得暴力的代价很小。亲密关系暴力在法庭上往往会比陌生人的暴力判得更重,为的就是加强这种对亲密关系暴力的重视。
嘉宾还提到一个细节,就是法庭上受害者作证的位置是一个木栅栏构成的,但其实只要原告希望+法官允许(多数情况都会同意),这个木栅栏可以变成板子把受害者关进一个类似箱子一样的结构里,形成一个受害者看不到被告也能作证的场面。一般很少会让儿童作证,如果不是情况非常恶劣,多数情况下他们都会避免让未成年作证。就算真的需要,也会让儿童证人在一个单独的房间,在有抚慰犬陪伴的前提下通过视频通话作证。
嘉宾说受害者可以向法官提交一份自述,表达自己遭受的暴力对自己的精神、物理生活造成的各种影响。但写这个自述也可能会造成二次伤害,所以她会在被告判定有罪的情况下再让受害者写这个。亲密关系的暴力不仅是肉体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如果没有肉体上的伤害作为证据提交,受害者还可以接受心理咨询,证明上庭作证这件事给受害者造成了心理创伤。心理咨询的结果可以向法庭提交,作为受害者受到了伤害的证据。
补充一下出处以防有人想听:
话包子Q话 vol67.加拿大检察官Tina跟我们聊聊家暴
@ChuckL 哇 好多要求啊!
@ChuckL 好像还在那里看到最好是留视频证明这都是自己亲笔写下来的,写的时候周围也没有人胁迫…(不知道在哪看的了(不会是我自己想的吧我操!
@meng 难说!很少有那种心动的感觉!没有心动那就没有恋爱的感觉了!他一直爱我但是对我而言他更像普通朋友一样的感觉,这种想法常常令我感到愧疚!
我说 关于性别方面的态度 我跟李安保持一致
尖叫!扭曲!狂躁!挥舞!
帅气小人
汪汪!汪汪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