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看的这篇文的作者说,喜欢,是个恶毒的字眼。我却觉得,爱,才是恶毒的字眼。也许爱本身不恶毒,但是它作为字眼就很恶毒。因为作为字眼它可以被轻易地表达出来,在任何没有爱的地方它依然可以作为字眼出现,并且勾引人,让人以为爱出现了。人对一个抽象意义的衡量,大概会从前几次郑重或者记住了的印象出发,如果不合时宜,就会让人出现认知的偏差,就像一个小孩对自己素未谋面的网友用爱这个字眼求关注,这个字眼会变成诅咒,捏碎爱的尺度。当然,人可以在今后不断修正自己的认知。但是在没有人继续提及爱,表达指向本人爱的时间和地域里,只能带着这种偏差得离谱的尺度过活。
@ak_Consfanze_aK 小时候更喜欢说这个字一点,现在基本上就不了🤔
@ChuckL 你还记得对谁,什么样的情况下说的吗?当时心里的感觉是不是,好喜欢?好开心?
@ak_Consfanze_aK 对恋爱对象说的,有点自我感动,有点忐忑?具体情形不记得了,因为不确定对方能不能接受这么“沉重”的表达。当下确实觉得“喜欢”已经不足用,又找不到在喜欢和爱之间的一个词。不过🤔当时觉得爱也是当时的真的爱吧。虽然现在回头看,哇,幼稚。
@ChuckL 比我这个,被摩尔庄园网友说了的要好,我这个简直飞来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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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ckL 比我这个,被摩尔庄园网友说了的要好,我这个简直飞来横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