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1的理由
@unagi 我支持鰻不接offer直接回阿姆。理由是我認為開心最重要。你多次強調了不開心,(觀察下來)在新西蘭的這段時間整體上待得並不是很愉快。這個工作會有遺憾,說不定下個工作會做得開心且順手,填補了這份遺憾。
看選項時我的想法是:
選項1 可以不用在新西蘭自費待一個月,直接回去。或者不必待那麼長?(還是起租至少要1個月/短期旅館不便宜、太多物品不適合)
選項2 “二三個月後直接回阿姆”是指二三個月後主動辭職回阿姆嗎?一開始我是有點偏向選項2的。但是……我個人的經歷是我抱著希望和耐心多等待觀察的兩三個月也未必好,反倒因這份希望或猶豫令自己繼續不好受了兩三個月..通常我考慮到這點就快刀斬亂麻完全跟著自己的感受走了。
峰迴路轉柳暗花明當然有可能。但基於“開心最重要”這個前提,以及鰻提到的辭職困難(還有每週自費房租昂貴),我傾向不接offer(可以短暫玩一下)直接回阿姆。
和鰻說一下,在這個選項中我是完全沒有考慮職業發展和項目前途的..我會為了擺攤當下困境,離開這種不愉快而願意犧牲這些。除非這項東西是我最想實現的,我才可以忍受。如果重要性沒有優先到第一的級別,那我選擇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