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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被查手机,以下法律可能是你需要知道的:
1. 《宪法》第四十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3.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一章第1-03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办案,严禁下列行为:……(3)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换句话说:随意搜查公民手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真的遇到了,先问:
1. 你是否是警察?是的话请出示证件。
2. 你的检查依据是什么?
3. 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检查我的手机,你们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请问你是否持有该文件?
4. 你是否知道你此刻的行为正在违反《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一章第1-03条?
我决定下次进小区,我也让志愿者出示健康码给我看看,凭什么你看我我不能看你么,给你能耐的
但如果志愿者是女生咋办,我下不去这个手哈哈哈哈哈
周末回家我就问“是谁让你们天天看我健康码的?”门口一保安一志愿者都支支吾吾答不上来,马上我提高音量“是谁都不知道你们就看看看看个蛋啊?!”
嘻嘻,挺爽
傻缺玩意儿,穿个红马甲戴个口罩以为自己是谁了就
家楼下还在做核酸……
基本是老年人,应该是为了去超市之类的?
昨天我收到一张上海今晚活动的海报,认为事先公开行进路线的方式太危险,因为有无数只天眼看着呢,他们一定会看见。而且也不知道这海报本身是谁发的,万一是钓鱼呢?所以就没转。要知道乌鲁木齐路完全是自发的,没有海报和预先计划。没想到今天他们的“工作重心”真的转移到了人民广场,而昨天那张海报上的起点就是人民广场上的人民大厦(市政府),所以我更带着狐疑。还是得有常识,现在其实该收到信息的正常人已经知道了周围有好多正常人,我再说一遍,这就什么都值了。可以戳一下大猩猩的屁股,但不要太贪婪,怂恿别人去戳大猩猩的眼睛(怎么搞的,是荷马史诗里的镜头吗?)。任何一方都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趁人家憋着劲儿静一下完全不丢人。Pick the battle!还有一句老话,人可以赢了战役而输了战争。真正的成功一定首先在人心上而不是物理上的,不要被那些大喊砍砍杀杀说别人懦夫的人弄得满怀愧疚,大喊的人通常宅在家里的。
焦虑死了焦虑死了
急需一些农村老太太做饭干活儿小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