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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学界一九七几年还不知道鸟类有味蕾,因为他们不会德语,事实上德国人一九零几年就发现了鸟类的味蕾在喙上。
很惊奇,为什么印象中以前的德国人那么厉害,好多百年前的著名研究都是德语或者德国人弄的,纳粹德国时期才纷纷跑去美国,壮大了美国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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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强大首先从敢于和教授摆事实讲道理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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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男女比例当然是要靠个人的努力的,但是我能担起这个重任吗?我感觉我不是神经很强大的人,而且已经在女性缺失的环境里呆太久了,很寂寞…
但我为什么不强大,以前的我好像不是这样的​:blobcatgoogly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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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实我大学以前认为男生还蛮酷的,觉得能跟男的玩到一起是很好的事,因为他们都还蛮实在蛮有趣的,不爱八卦,我也打得过他们​:azukisan_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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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假如我足够努力做到了高层,那就要跟更多男的打交道,我也不想这样​:azukisan_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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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之所以是女神,因为像她那么酷的好像我就只知道她一个女的诶,其它酷酷的人都是男的,嘤,俺什么时候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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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有一点酷的人竟然最后都去了 NVIDIA,是否也应该成为我的目标。。我觉得我没有那么酷,差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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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无语,我感觉我真的很容易分心+爱到处乱跑,现在家里散落了三杯还剩一个底的可可,都是我喝到一半忘了的​:pompei_facepalm:

我的白毛衣串色被染成了浅粉色,我穿了两天才看出来。。
光注意攒一波羊毛衣服一起洗了,竟然忽略了混色的可能性​:azukisan_cry2:

唉真的觉得我校不行,啥资源也没提供,全都要自己努力收集信息。当初选择我校虽然理由还算充足,但毕竟也是草率了一些​:azukisan_002:

talk 讲的是 open questions,然后提到他跟人讨论的时候别人有一个 really clever idea,我就当他在夸我了​:blobcatshy:
(倒是不知道现在有没有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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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巧哦,昨天新有的一个 idea,今天看一篇毫不相关的 talk 居然撞 idea 了​:azukisan_002:

在东德博物馆看到的当年的毛线(左)和我现在在织的毛线(右)一模一样…
(想起来了就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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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谋求庭外和解”为什么可以在事后被认定为敲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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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庆宝说,“案发后,她应立刻举报这个案件,可她是在所谓的谈判不成的情况下,才举报了这几个人。”人们凭常识会问,在中国举报有权势后台的犯罪者那么容易吗?谁不是能够得到一些补偿也就准备息事宁人呢?再说,在起诉或法律解决之前争取赔偿与和解,一般人都知道这是正常的要求。稍有一些法律普通知识的人会知道,在中国和其他国家,都是先谋求庭外和解,不成功再行诉讼。存在这种制度或惯例,是因为这样可以节省和不滥用国家的司法和法庭资源。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吴庆宝怎么会不知道这个呢?还是他故意隐瞒欺骗?还有,吴庆宝说,受害者“利用了法律的漏洞”,那么,人们凭常识会问,法律的漏洞是什么呢?中国的法律在哪里说不可以先谋求庭外和解,或者和解不成就不可以起诉吗?

看了这段我心情复杂…所以网上那些拿“价格没谈好”“仙人跳”来诋毁女性的人,全都不是“一般人”,不是“稍有一些法律普通知识的人”?而且这一段是在说不能盲信专家权威,专家权威怎么会缺乏这些常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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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手机打字好累,一旦上了手机我就不想好好说话,只想随便打一些简短粗糙的文字了事。

实用性的建议是会有争议的,也是不应该强加于别人的。有人可能觉得抽烟而不运动,是一种人生享受,宁愿少活几年,也不愿意放弃这种享受。任何他人或政府都不能以“我为你好”的理由去干涉个人选择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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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现在的认识来看,争取民权是一件“道德上显而易见”(morally obvious)正确的事情,为什么在20世纪60年代却是有争议的呢?我们今天有争议的事情,会不会过几十年,就变成道德上显而易见是正确或错误的事情呢?

草,我想起在 里读到的:rhabarberbarbara.bar/@unagi/10
1859 年的人认为“新闻自由”在防范腐败或暴政方面的意义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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