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定要提的话,直呼其名比称呼“我老婆”“我 partner”“我儿子”给我的观感也要好很多。。
#TaalIsZegMaarEchtMijnDing 的作者说:”人提到‘跟自己处在一段关系里的人’的时候很难不把自己恶心到”(Het is sowieso moeilijk om ‘degene met wie je bent’ aan te duiden zonder van jezelf te walgen),并且提到 mijn vriend, mijn vriendje, mijn partner, mijn geliefde 等等例子,我当时读到很就困惑,因为明明我同事都是直呼其名的,我觉得很合适!
@SWwind 有可能性少数会比较爱用?
怀疑我同事只是因为结婚了但是又不想说 my wife。。
@unagi 我是這樣想的,就,說名字的話沒辦法體現這個人與自己關係的特殊性,但有時候語境就是在這個關係的前提上才會合理。不過可能一旦體現了就掉進「把自己噁心到」的範疇內…(不怕噁心人的時候我願使用my significant other一說🙃)
@KaltesBlut 一般是这样:“那个 xxx 要来,你知道她吗?就是 yyy 的女朋友。”然后那之后就一直叫她 xxx。
或者就是聚会的时候来了一个不认识的人,她介绍我她叫 xxx。然后我观察她跟 yyy 的亲密程度就知道他们是在一起的,但是有没有结婚什么的我不问也不知道。
就感觉好像是真的要接触到这个人的时候才会被介绍到,那之后就互相认识了,不会在谈话中突然蹦出我老婆怎样怎样……
@unagi 啊這樣!那真的很好!感覺像我和很多人就會哪怕人不在場也忍不住要提起這個關係緊密的人(雖然有時候可能只是好朋友罷了😅)就容易噁心哈哈
这个作者还说,my partner 这个称呼听起来就像是你不想表明你的伴侣是同性(mijn partner dan? Klinkt alsof je niet wilt toegeven dat die ‘partner’ van hetzelfde geslacht is als jij)。我当即相信了并觉得非常有道理!
所以当我的意大利同事反复提到他的 partner,结果有一天用了 she 这个代词的时候我感到很失望